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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青少年与癌症的死亡助长堕胎争议 - 白血病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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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 - 一名16岁的怀孕女性在因白血病并发症死亡后,因为该国的反堕胎法而被拒绝接受化疗。青少年的名字尚未公布,成为上个月国际辩论的焦点,当时她被录取到多米尼加共和国的锡马医院,但不得不等待20天的治疗,而官员认为她的生命风险

而 化疗与其宝宝的生命风险 和 化疗。医生不愿意管理药物,因为害怕终止她怀孕七周,并违反了多米尼加宪法第37条,该条规定“生命权从受孕的那一刻起直到死亡都是不可侵犯的。” 在多米尼加卫生部,多米尼加医学院和国家生命伦理委员会审查女孩的病例后,医院代表裁定她可以在7月24日 - 即她抵达塞马后近三周后开始化疗。在此期间,她的病情恶化。当她最终得到治疗时,已经太迟了:她的身体对药物没有反应,后来拒绝了输血。上周,她流产并发生心脏骤停。

“他们杀了我,我死了,死了。我什么都不是,“女孩的母亲罗莎·赫尔南德斯告诉CNN。 “她是我存在的原因。我不再活了。罗莎死了。 “

'生命权'辩论

女孩的死亡引发了关于多米尼加共和国禁止堕胎和其他国家类似任务的问题

根据Pelegrin Castillo ,谁帮助写第37条,法律并不禁止给予孕妇必要的治疗以挽救他们的生命;它禁止堕胎使治疗。解释不尽相同,许多医疗专业人士害怕采取可能间接或无意伤害胎儿的措施。“

”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西半球区域主任卡门巴罗佐说,“让自己置身于医生的身边。 “当有一条法律规定生命必须受到保护时,医生不容易挑战这一点。 “卡斯蒂略说,在这种情况下这不是问题。”这是一场人为的辩论,“他告诉CNN有关女孩化疗的讨论。 “我们已经明确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医生获得宪法授权治疗病人。他们不必担心任何事情。他们的任务是保护双方的生命。“

对于罗莎·埃尔南德斯,答案很简单。 “我女儿的生命是第一位的,”她告诉CNN。 “我知道[堕胎]是一种罪行,违背了法律……但我女儿的健康是第一位的。”

世界各地类似的争议

“这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事,”Planned父母的巴罗佐说。 “不到两年前,在尼加拉瓜,一个案件一直延伸到美洲人权委员会,当时一名27岁的女性Amalia由于怀孕而被拒绝接受治疗。 2006年在哥伦比亚,由于宫颈癌三名母亲玛尔塔·索伊(Marta Solay)的案例,法律得到了放宽。这些案例得到了一些关注,但还有很多其他案例没有。“
索罗伊的故事很有趣,巴罗佐补充说,因为它促使政策发生了变化。当天诊断为宫颈癌,她发现她怀了第四胎,哥伦比亚出生的Solay被拒绝接受治疗七个月。她的医生告诉她,如果她想活下去,她需要放弃孩子,但是他的同事告诉他,如果他接受手术,他们会起诉。她唯一的选择是进行非法堕胎或携带婴儿 - 无论如何,她冒着死亡的风险。

索莱选择了后者。她在七个月后生下了她的女儿,并立即开始了为期五个月的放疗和化疗疗程,期间她遇到了一位律师Monica Roa,她对堕胎禁令提起诉讼。

“我生我的气社会,我的政府,教会,以及拒绝照顾我的医生“,Solay在一部关于

Glamour

杂志的”我的身体的故事“活动中写了一篇文章,由国际妇女组织健康联盟,在2007年去世前不久。“[所以]我和莫妮卡一起去了法庭。我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上面写着'Mujeres Por La Libre Opcion La Maternidad',[或]母亲为自由选择母亲。'我讲了我的整个故事。我敦促政府帮助数百万从堕胎合法化中受益的女性,包括我的女儿。我作证后的第二天宣布,他们会在母亲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合法化堕胎。“

巴罗佐希望多米尼加共和国的心脏发生类似的变化。 “我们需要改变法律,”她说。 “我希望这起案件能够提醒公职人员和多米尼加共和国所犯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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